铁岭县殡葬便民服务中心
地址:铁岭新区金沙江路20号县政府西楼109室
电话:024-78833259
网址:www.tlxbz.com
各县(市)、区物价局,民政局:
为了加强我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,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民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》(发改价格[2012]673号)和辽宁省物价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(价格)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辽价发[2010]64号)的规定。结合我市公益性公墓发展的实际情况,并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,经市物价局与市民政局共同研究,现就我市城乡公益性公墓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A区(免费区):主要是指埋葬农村五保户、低保户、军烈属、伤残军人、老复员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及特殊对象。
二、B区(树葬区):本村村民300.00元/个,邻村村民800. 00元/个。
三、C区(草坪区):本村村民1000.00元/个,邻村村民2000. 00元/个。
四、D区(优等墓区):3000.00元/个
五、E区(高档墓区):4600.00元/个(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);6600.00元/个(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);8600.00元/个(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)。
六、A区免收墓穴管理维护费,B、C、D、E区十年以后每年收取10元墓穴管理维护费,预收期由丧户和墓园自行确定。
七、售出公益性公墓要按区域收费标准为丧户提供所具备的设施和服务。可在规定收费标准内向下浮动,丧户有自愿选择区域的权力,不得强制服务收费、搭车收费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。
八、城乡公益性公墓收费属市级管理收费项目。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的《收费许可证》由市物价局发放;县级(含县级)以下城乡公益性公墓的《收费许可证》由县级物价部门发放,并到市级物价部门备案。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做好对城乡公益性公墓收费的管理和检查工作。
九、按规定到价格部门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变更手续,并实行收费公示制,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。
十、本批复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。
铁岭市物价局 铁岭市民政局
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
主题词:公益性公墓 收费 批复
主送:铁岭市民政局
抄报:副市长魏闻、市政府办公室
抄送:市价格监督检查局
铁岭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5月30日印发?